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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改硫线磷残留标准
 

    2007年厚生劳动省公告第219号称:根据食品卫生法第11条第1项规定,修改农药硫线磷(Cadusafos)在有关农产食品中残留标准值。

    公告中除了对原有限量标准进行了修改,还新增加了包括对毛豆大豆南瓜葱及其他香草1中的硫线磷限量标准,除南瓜外,已于 2007年6月27日开始施行南瓜中硫线磷的残留标准值拟于2007年12月27日适用,未提及的食品及此次未规定标准值的食品均适用于一律标准(0.01ppm)。

   

  1.「其它香草」指香草中除水芹韭菜荷兰芹的茎荷兰芹的叶芹菜的茎及芹菜的叶以外的香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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